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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鄂尔多斯唱首歌、鄂尔多斯请你来做客”原创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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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8 11: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鄂尔多斯,黄河环抱,长城相依;

  鄂尔多斯,物华天宝,资源富集;

  鄂尔多斯,歌海舞乡,人杰地灵!

  在这里,你能感受草原辽阔,天朗气清;

  在这里,你能感受大漠风光,落日余晖;

  在这里,你能感受城市温度,心旷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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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鄂尔多斯市文化馆承办的“我为鄂尔多斯唱首歌、鄂尔多斯请你来做客”原创歌曲全国征集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本届活动旨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两个打造”工作方案》(内文旅办字〔2022〕100号),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更多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其中,把热爱中华文化的种子深深埋入各族群众心灵深处,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展示鄂尔多斯文旅发展成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主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鄂尔多斯市文化馆

  时间安排:

  征集期: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截止

  评选期: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3日

  展播期:2022年8月—2022年12月

  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向上,将更多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其中,体裁和风格不限,提倡音乐形式多样化,富有较强的时代性、艺术性和感染力,易于传唱和普及,能够展现实力、活力、绿色、宜居、幸福鄂尔多斯形象。

  2、应征作品仅限为近年来原创作品,作者须保证作品未在刊物或媒体平台上公开发表过,对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若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所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获奖作品版权所有人须与主办方依法签订著作权使用协议。

  3、本次征歌活动仅限原创作品参加,重新编配翻唱作品不纳入征集范围。

  4、作者提交的作品自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对报送的作品拥有用于配器、演出以及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著作权。

  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从事专业、业余的词曲创作者,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作品评选:

  对投稿作品通过专家评选形式评选出“我为鄂尔多斯唱首歌、鄂尔多斯请你来做客”鄂尔多斯市十大原创歌曲奖。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5万元(音乐制作补贴)

  二等奖2名,2万元(音乐制作补贴)

  三等奖3名,1万元(音乐制作补贴)

  优秀奖4名,5000元(音乐制作补贴)

  获奖福利:

  1、从8月上旬,将邀请获奖作者抵达鄂尔多斯市进行采风创作,每首获奖作品限3人参加,由主办方负责采风观光期间的一切费用,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2、优秀歌曲收录在《鄂尔多斯市优秀歌曲集》CD,选择部分优秀歌曲进行全面制作提升及拍摄音乐MV、并向全国音乐媒体宣发等。

  3、部分获奖歌曲作品有机会参加全区第十五届运动会暨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开闭幕式演出,及参加全市乌兰牧骑精品晚会,进一步加大歌曲的传播力度、提高其影响力。

  4、由主办方为获奖的优秀歌曲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报送方式只限网络投递,不接受作品邮寄)

  1、需提交《原创歌曲全国征集评选信息表》(见附件)、征集作品以国家通用语言为主,附简谱或五线谱含歌名、歌词的组合形式提供(A4纸大小电子版),并附录音小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720974545@qq.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原创歌曲全国征集 + 歌曲名 + 投稿人”

  2、报送作品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31日,逾期不候。

  3、《原创歌曲全国征集评选信息表》可下载下方模板制作;

  咨询电话:17704771058

  详情关注:

  鄂尔多斯文化馆官方公众号/蒙古音乐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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