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开发大神的“告别信”!软件开发者耍下(Shuax)因侵犯...
一位开发大神的“告别信”!软件开发者耍下(Shuax)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3年写在前面:软件开发者耍下(Shuax)因使用自己开发的软件MouseInc里的OCR功能,识别了图片中的链接并转发到聊天群,被警方抓获。最终,耍下(Shuax)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3年,缓刑4年。耍下于近日在网站上刊登了一封“告别信”。原文,笔者也仔细观看过两到三遍,单方说法永远是利己原则。如果该大神还认为是ocr功能害了自己,没有认识到自己转化并传播含有大量个人信息的磁力链接并下载了链接里包含手机号、QQ数据库这几个事实,那判3缓4真不冤。当然,希望该案例能给我们互联网人带来更多的警示作用。以下为告别信部分内容: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这事儿还得从2年前,也就是2020年说起,大约是11,12月份吧,有一个晚上我在网上冲浪,这时候我在QQ群看见有位网友发了张图片,图片好像是个论坛帖子的截图。大意就是什么什么数据库,然后图里有个磁力链接,具体里面有什么我不记得,或者就从来没看清楚。很多人应该知道,我的Mouselnc鼠标手势有个ocr功能,能快速提取图片上的文本,我想什么人这么不专业,发链接还发图片,这让要用的人多不方便,难道让人手打网址吗。所以我就用ocr快速识别了图片上的磁力链接,并且发送在了同样的QQ群,心想,你看,我这分享才叫专业。没成想,就这小小的几十个字母的链接,成了最大的伏笔,让我变成犯罪分子,最终被判四年缓刑,毁了一辈子,三代人。老实说,这个链接里面我比较关心的是QQ数据库,因为那段时间在别的论坛上见过别人发的社工库接口,输入某个QQ就会出来对应的手机号,不过要收费,我觉得很神奇。说实话,我是太恶心这种数据泄露了,因为作为一个老网民,每次泄露总有我,比如很多年前的csdn,多玩论坛等明文密码泄露,里面就有我的明文密码,这次泄露多半也有我吧。所以我就想下载下来看看,到底有没有我自己在里面,这是怎么泄露的。但是因为那个链接里面的东西比较散乱,杂七杂八的,找起来挺麻烦,然后我还看见里面有裸贷,于是我截了个碰力链接文件列表图在群里,还发了个???并问QQ数据在哪儿呢,后面我找到了QQ数据,并且进行了下载,最后查询了自己确实在里面,手机号也确实对得上。因为我自己拿这数据也不干什么,而且我电脑是240G的硬盘,空间比较捉急,所以后面就删了。其实上面这部分内容,都是后来重看聊天记录回想的,本来我已经彻底忘了这回事,没觉得有什么。直到,大约半年后,悲剧开始了。……不出意外,最终临海法院认为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我也当庭表示不上诉,然后回成都接受缓刑处理。我真的好后悔,为什么要自己手贱发那个链接,感觉特别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尤其是自己的两个孩子。特别是二宝,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就被我这个父亲带上了不光彩的未来,甚至他们的后代也会因为我而受到影响,你说他们做错了什么呢。之前我也想能不能离婚,保住孩子的未来,可惜咨询律师后表示,婚姻关系并不影响你是他的生物学父亲。也罢,一直都是我太天真又无知。现在缓刑期间,也不能带娃出去多玩玩。多看看,真的非常可惜。我分享我的故事给大家来现身说法,是想让大家以我为镜。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我之所以犯下大错,还是因为自己对法律不熟悉不敏感。虽然我平时也爱看今日说法,罗翔说刑法之类的节目,但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也在犯罪,心想我没去害别人,就不会犯罪。也许还是直接看刑法会比较好,会对法律的认知更清晰。希望大家做事之前三思而后行,想一想会不会触犯法律,尤其是QQ聊天之类,不要头脑一热什么都往里面发,那都是你的犯罪记录。希望大家知道人在做,天在看,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用我这个反面教材警醒你们,稍有不慎,懊悔终身。即便一次 ocr也会让你终身受苦,我想我以后不叫耍下了,我要改名叫:发个链接被判四年。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各位有缘再见。知识多一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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