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you 发表于 2021-2-7 0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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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时阳光钻进了窗帘的缝隙,直射到我惺忪的睡眼之上,尽管晨光并不耀眼。

感谢这是个星期日,让我有幸去漫漫感受晨曦。

从来没有这么在意过这缕晨光,唯一记得的就是它无数次的把我从睡梦中拉起,在上学的路上又把我困倦的睡眼刺痛,我曾经讨厌过晨曦。

今天在意了这缕晨光,并不那么耀眼吗!淡淡的,浅浅的,轻轻的抚摸着我的瞌睡的眼,就像茉莉的清香拂过鼻尖一样,想去触摸,想去感受。一道道的光线也没有那么平乏:像缓慢流曳的溪水,像姑娘纤手中的丝绢;像舒缓摇摆的麦浪,像皓缈天际撒下的碎程少为出诊时间和医院金。

睡了一夜的万物在晨曦中漫漫舒展开来,挺挺腰,甩甩脖,一派姿态安然又不乏高贵的姿色。冬日的清风和着绚丽的晨光,吹在身上轻飘飘,暖洋洋,像柳条的轻撩,像溪水的柔拍,拍得心儿沉醉,醉得迷失了方向,眯起眼睛就像沉浸在橘皆无大师所营造的异常唯美的画的世界。我早已在这片柔光中迷失了自我,可我不想找寻自我,因为这儿我爱上了。

第一次有爱上晨光的感觉,迷迷的,有些不知所措,羞涩的享受着晨光安抚,幸福之情心涌升华像吉普赛的占卜带有一种浅意的梦幻感觉。

或许更多的人喜欢正午的烈日,因为那种日光富含激情,言喻着人世间最难能可贵的奋斗。

可能大多的人爱恋向晚的夕阳,因为那种日光蕴含幸福,意喻着人世间最潜移默化的幸福。

吾独爱秋,可是发现冬日的晨曦依然有魅力征服我的喜悦,亦或者心以被晨曦的情所收买了。

冬日的晨曦,我曾讨厌过,或许是宿命的缘故,在我的人生中又喜欢上了晨曦。

晨曦很美!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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